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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省开展“寻找河南最美建筑”活动的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6年06月21日 发布人:阅读:

为彰显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省在城乡建设方面的成就,引导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发展方向,为新中国成立 67 周年献礼,特开展 寻找河南最美建筑 活动。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:
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、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,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遵循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的建筑方针,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寻找河南最美建筑 活动,落实中央提出的 倡导开展建筑评论,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 使优秀作品脱颖而出 等要求,回应社会各界对城乡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期盼,激发人民群众热爱河南、建设河南的热情。

二、组织形式及奖项设置

本次活动主要是以建筑物实景照片为载体,运用报纸、互联网、移动终端等传播渠道,采用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,在各地推荐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,由专家组严格按条件,评选出 125 个左右 河南最美建筑 。活动设三类奖项:一是最美城市建筑奖 80 个,其中:一等奖 10 个,二等奖 30 个,三等奖 40 个;二是最美乡村建筑奖 45 个,其中:一等奖 10 个,二等奖 15 个,三等奖 20 个;三是最佳摄影奖 200 个(由大河报社另行组织)。

三、参评范围、条件和照片要求

    (一)参评建筑范围和基本条件

参评建筑范围:主要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。如:机场、车站、学校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科技馆、艺术馆、医院、体育馆、各类写字楼、住宅(或住宅小区)及乡村特色建筑(含单体建筑、典型院落和连片建筑)等。

参评建筑基本条件:

    1. 符合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的建筑方针,体现功能与形式、个体与整体、建筑与环境的协调统一。

 2. 体现地域文化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,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认同度和代表性。

 3. 基本建设手续齐全,品质优良。

    (二)照片稿件要求

照片必须符合活动主题,表现手法不限,鼓励个性鲜明、富有创新与时代感的作品。摄影风格不限,黑白彩色照片均可。参赛作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投稿,数量限在 10 幅以内(组照算一幅,每组限 4 8 幅)。

1. 照片须为电子文件( JPG 格式,长边 1000 像素以上,不小于 2M ),相机及手机照片均可;

2. 照片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处理,不得改变原始拍摄内容;

3. 单位和个人自行保存原始照片底稿,以便印刷或核实照片信息时提供;

4. 所有照片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盗用、挪用和转载他人作品,否则一经发现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如因照片侵权而引发诉讼,参评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
四、实施方法和步骤

(一)征集候选建筑

征集时间: 2016 6 1 日至 7 20

6 1 左右,在河南日报、河南电视台、大河报等新闻媒体同时发布活动启动新闻信息。在规定时间内, 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指导有关协会组织开展征集工作。公众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公司、责任管理单位、经营公司、街道办事处、村委会等均可积极推荐候选建筑。具体办法:

1. 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资料。填写《 寻找河南最美建筑 活动项目申请表》(至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),并附上申报材料和推选理由。申报材料包括:建筑物简介、建筑物实景照片、建筑物获得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奖励的证明(扫描件)等相关资料。

2. 资料报送办法:所有项目需统一报送电子版至 寻找河南最美建筑 活动办公室(活动办公室设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,电子邮箱: xcb@hnjs.edu.cn ,其他联系方式附后)。活动办公室对报送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后发送至 省辖市和省直管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进行初选。

3. 市县初选: 省辖市和省直管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指导有关协会对辖区内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,并出具基本建设手续和工程质量审查意见,注明该项目的申报单位以及该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名称,并加盖公章。无审查意见的不能参加评选。初选项目名额安排:郑州市 60 个左右,洛阳市 40 个左右,济源市 10 个左右,其余各市各 30 个左右;省直管县(市)各 10 个左右。

注:公众投稿截止时间为 7 10 日。请各省辖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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